关于2021年第二批吉林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的公示

吉林职信网 公示公告
按照《关于做好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9〕52号)《关于印发〈吉林省技能人才第三方评价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函〔2020〕54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0〕9号)精神,经各类主体自主申报,各地(单位)材料初审,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文件审核、实地踏查、技术评估、专家评审等工作,确定8个单位通过评估验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9日止)。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公示单位是否符合条件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来电来信反映。以个人身份提出异议的,请签署实名;以组织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电话、书面异议应阐明具体内容,并提供有关证据和准确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联系电话:0431-88690751

  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50号省人才市场1312室

  附件: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报备2021年第二批吉林省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单位、技工院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单位名单

     

    

    

    

    

    吉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1年12月3日